正在申请创业板上市的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振股份),近期更新了招股书并回复了深交所的问询。
每日商业报道()注意到,天振股份成立于2003年,公司主要营业业务为新型PVC复合材料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体产品有木塑复合地板(WPC地板)、石塑复合地板(SPC地板)、玻镁地板(MGO地板)、塑晶地板(MGO地板)等。
此次IPO,天振股份计划募集资金13.73亿元,6.62亿将用于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亿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过在2020年,天振股份的现金分红就有3.25亿,报告期内合计分红达8.12亿元。
财务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18年-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天振股份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0.57亿元、17.28亿元、22.43亿元和11.74亿元,分别实现净利润2.84亿元、3.38亿元、3.72亿元和1.05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内,天振股份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是34.01%、35.47%、30.75%和21.34%,出现持续下降的趋势。并且今年上半年,公司现金净流出-9611万,与净利润表现产生差异。
招股书显示,这次发行前,天振股份实际控制人方庆华、朱彩琴夫妇共同控制公司99%的股权,这次发行成功后,实际控制人持股票比例将会降低,但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2021年1-6月,天振股份实现营业收11.7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6.14%,但同时2021年1-6月净利润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1.05亿和1.01亿元,同比下降了33.29%和36.31%。
对此,天振股份称,主营业务毛利率呈现下降趋势,受到原材料价格、美元对人民币汇率等因素影响。
招股书显示,天振股份主要原材料为PVC树脂粉、耐磨层和印花面料,2018年-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采购金额合计占经营成本的占比分别是 35.88%、40.03%、42.36%和 49.86%。报告期,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若增减 10%-50%,不考虑别的因素的变化,将使公司毛利率下降或上升1至10个百分点左右。
在产品收入方面,天振股份生产的PVC地板产品,主要向欧美等发达国家出口。报告期内,境外主要经营业务收入分别是20.54亿元、17.14亿元 、22.3亿元和11.65亿元,占到同期主要经营业务收入的99.92%,99.43%,99.62%和 99.27%,其中北美地区的主要经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8.03%、96.11%、95.17%和95.60%。
天振股份称,公司呈现了明显的客户及销售区域集中度过高的特点。虽然天振股份已经在企业内部也成立了内销部,来搭建国内的销售经营渠道网络,但目前公司在销售网点、营业销售队伍、硬件设施等方面的建设,都还不能满足大规模推广自主品牌的需要。
由于产品以出口销售为主,天振股份多数交易以美元结算,因此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波动直接影响企业以人民币计价的出售的收益。报告期内,天振股份采取买卖外汇衍生工具的方法部分对冲风险,主要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汇、货币掉期、期权等及其组合产品。
报告期内,天振股份交割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投资收益分别为-114.97 万元、-558.06 万元、131.31万元和337.4万元,公允市价变动收益分别为-1608.95 万元、-313.43 万元、302.97 万元和78.54 万元。
在深交所的问询函中,指出天振股份在最近一期末存在远期外汇合约,2018年-2019年连续发生投资亏损。天振股份解释,2019 年因美元对人民币涨幅较大,导致年产生远期外汇合约履约损失558.06万元。
另外,深交所问询函中指出,天振股份实际控制人之一方庆华的胞妹方亮香一家持有吉满盛地板60%股份,吉满盛地板从事 PVC 地板的研发、制造、销售,与天振股份存在产品相似及供应商重叠的情形。要求天振股份说明,吉满盛地板部分产品是不是与天振股份存在竞争性;以及吉满盛地板股权是否由方亮香一家替方庆华夫妇代持。
招股书显示,方亮香夫妇自2006 年起开始竹胶板加工业务,以此营生,2016 年开始转型,设立安吉吉满盛地板厂,经营PVC地板的研发及半成品加工,退出竹胶板加工业务,并于2017 年由安吉吉满盛地板厂改制为吉满盛地板。
天振股份表示,自2016年起,吉满盛地板的前身安吉吉满盛地板厂,开始为天振股份提供 PVC 地板半成品加工或半成品销售。
报告期内,天振股份向吉满盛地板委托加工木塑皮金额分别为5150.19万元、829.65万元、833.43万元和238.4万元;2018年、2019年向吉满盛地板采购木塑皮金额分别为2403.2万元、158.01万元。
2018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天振股份加工吉满盛地板提供的PVC 地板半成品,进行销售后的收入分别是1.41亿、1.1亿、9995.71万和8024.3万,占天振股份主要经营业务收入的占比分别是6.85%、6.38%、4.47%、6.84%。
另外,2017年11月13日,天振股份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吉满盛地板的贷款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750 万元。2018年,相关担保的债权已偿还完毕,天振股份的担保责任已终止。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1-6月,天振股份向参股子公司越南优和采购辊52根,采购金额为98.03万元,同时向越南优和购买了17.28万元的维修服务,但是天振股份向越南优和采购的产品单价高于第三方独立供应商。
招股书显示,2021年1-6月,天振股份向越南优和采购花纹辊(新辊)和花纹辊(再生)的价格为2万元/根、1.6万元/根,而同期向第三方独立供应商采购花纹辊(新辊)和花纹辊(再生)的价格1.93万元/根、1.59万元/根,两种产品每根分别相差681.42元、70.80元,价格差异率为3.53%、0.44%。
每日商业报道()还注意到,报告期内,天振股份及子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2起生产安全事故,及1起因生产设备超期未检受到生产安全处罚。
2019年 3 月 12 日,天振股份白水湾分公司1名员工,进行发泡板切割作业工序过程中,发生机械伤害事故死亡。安吉县应急管理局认定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对天振股份处以 20万元的行政罚款。并且天振股份与员工家属签署了《工伤垫付及慰问补偿协议》,向死者家属一次性支付伤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交通费和餐旅费等共计91.56 万元。
2019年11月28日,在天振股份塘浦分公司叉车司机在卸货时,有一名货物运输个体工商户,违规停留观看,被倾倒的石塑板砸中身亡。天振股份向逝者家属支付医疗费、施救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一次性死亡补偿金等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115万元,并与当事人家属签署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2019年1月15日,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天振股份子公司安吉博华工厂一台正在使用的锅炉设备,登记证超期未检验。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安吉博华处以3万元的行政罚款。
此外,天振股份在越南的子公司越南聚丰,2020年曾因工程建设施工组织,不符合其所获批的建筑许可证,被越南北江省建设厅督察组查处,并被处以4000万越南盾(约1.19万块钱)罚款。